2022年德州市稳岗返还公示(第一批)
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鲁发改财金〔2022〕244号)文件规定,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,其他类型或行业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工作,待国家和省市政策明确后再行开展。通过审核,现将我市2022年第一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249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名单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5个工作日,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5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拨打监督电话0534-2236757;0534-2635828。
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2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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